安徽:创建土地效益评价体系 打造节约用地新模式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4-05-14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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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积极创建土地效益评价体系,探索建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全程包保服务机制,实行亩均效益评价和用地计划指标分类保障,创立“一码关联、一码管地”“健康体检+土地管家”等管理新模式,初步实现了建设用地全过程节约集约。截至2023年底,全省耕地面积约8346万亩,较上年增加约20万亩,连续3年实现净增加。全省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6.56万亩、闲置土地8.42万亩,处置率分别高于部下达年度任务9.5和40个百分点。2023年全省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同比下降5.5%;省级以上开发区土地建成率、综合容积率、工业用地固定投资强度分别提升2.4%、3.5%、5.4%。

  探索耕地保护新机制

  积极建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包保服务机制,力争实现少占耕地、节约用地。其中凤凰山水库、新安江航道整治等重大项目,累计少占耕地超2600亩。出台新增耕地核定指南、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实施意见。2023年共完成补充耕地项目4010个,入库10.74万亩,完成率107.4%。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任务,面积达7178万亩,超规划目标任务约35万亩。2023年,安徽省开展40个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实地踏勘论证审查,涉及用地10.52万亩(其中耕地5.1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1.78万亩)。

  推行重大建设项目全过程节约集约用地管理

  省自然资源厅出台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衔接技术导则、制定省级及市县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推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的衔接。建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阶段综合论证制度,编制一个报告、组织一次踏勘、开展一次论证、形成一个意见,实现成果共享,避免重复踏勘和论证。在全国率先出台建设项目临时用地规模核定指南,根据不同用途、建设内容等,分类明确核定标准。

  完善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大力开展省级开发园区范围优化核定工作,审核各类园区范围和面积352次,出具审核意见51份。实施“双合同”监管,有效减少因企业原因造成的新增闲置和低效用地。建立亩均效益评价体系和差别化供地政策,引导低效益企业提质改造或逐步退出,全面提升产业用地亩均效益。探索产业用地清单制,形成土地出让用地清单制案例371个。

  加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管理

  省自然资源厅指导各市、县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完善“一年一体检”制度。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全省认定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入库33.56万亩,其中低效工业用地21.98万亩。常态化对标沪苏浙等先发地区,出台促进工业低效用地盘活利用的若干措施、工业低效用地再开发与核算计划指标挂钩实施细则,以当年通过验收的工业低效用地再开发面积的30%,核算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凝练形成《唤醒“沉睡的土地”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案例,入选全省对照学习沪苏浙“二十佳”。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保护,释放政策红利,发挥机制优势,打造具有安徽特色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模式,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和节约用地,破解难题,助力安徽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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