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乡村规划留白用地实操细则
2月25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乡村规划留白用地使用操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从内涵类型、使用程序、审查要求、台账管理等方面,全面细化明确乡村规划留白用地使用要求,打通乡村规划留白用地落地“最后一公里”,规范乡村发展弹性空间使用,助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
明确两类留白类型,划定指标上限。《细则》界定乡村规划留白用地为应对发展不确定性的规划编制方法,分用途留白和机动指标留白两类。用途留白是指已确定规划建设用地位置,但暂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的留白方式。机动指标留白是指既不确定空间位置,也不确定具体用途的留白方式。各地可在乡村规划中预留不超过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5%的用地指标作为机动指标,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可申请使用。
规范审查要求,筑牢用地底线。《细则》要求留白用地要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底线,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规划预留额度,且不属于用地负面管控清单范围。同时,配套4项附件明确台账格式、矢量数据要求、方案提纲和审核表单,让基层操作有章可循、便于操作。
闭环管理管控,确保精准高效。《细则》建立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要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建立留白用地管理台账,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实施监管。机动指标使用实行 “总量控制、县乡统筹”,先扣减本村指标,不足时由乡镇域统筹,仍无法满足的可在县域调剂,实现 “一村一账” 精准管控的同时,推进县乡域统筹高效配置指标,将留白用地用在“刀刃上”,助力乡村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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