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颁发首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不动产权证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1-27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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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金寨县白塔畈镇项冲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领取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在证书权利性质一栏里写着“入股联营”四字。这是金寨县首例以集体建设用地入股联营方式申请的不动产登记,为我县集体建设用地办理“入股联营”性质的不动产登记提供了实践经验。

此次办理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股联营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所有者身份,通过自主选择或市场化方式确定联营方,并以《集体建设用地联营(入股)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行为。拿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不动产权证书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按照相关规定组建联营企业共同经营,是保障乡村产业项目落地、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措施。

发放集体建设用地入股联营不动产权证书是一项新业务,为尽快将证书发放到集体经济组织手中,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窗口在此宗地11月5日完成供地前,就主动靠前服务,优化登记系统,提前开展业务测试,确保系统顺畅。同时,积极对接局机关业务股室和集体经济组织,搜集相关资料,指导申请登记,有力地保障了证书高效顺利发放。(樊春亮、袁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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