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被认定为首批省级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12-16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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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暨自然资源督查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3年度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评价考核结果通报,金寨县被认定为首批10个省级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之一,考核评价结果在全省27个推荐县区中排名第二。同时,给予3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近年来,金寨县始终秉持绿色发展理念,将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作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自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已完成工业项目带方案出让、弹性年期出让等13项共性改革任务和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等3项自主探索任务,处置批而未供土地4113.45亩,盘活利用工业低效用地11宗1692.39亩,城镇低效用地42宗1348.75亩,形成典型案例69个,其中:“农地入市”案例连续两年作为全省唯一案例入选自然资源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典型示范案例,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与合理利用得到显著提升。(谈华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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