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自然资源局:赴广西、浙江两省学习取水权和水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霍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8-22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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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本身就是经济,为打通“水生态”向“水经济”的价值跃迁通道。2023年以来,自然资源部在全国选取河北、山西、湖北、广西4个省区先后探索开展了取水权登记试点工作,并在广西河池、浙江绍兴等9个县区部署水库不动产登记试点先行工作。


为学习借鉴兄弟省取水权、水库不动产登记实施路径和先进做法,2025年8月10日至14日,省厅确权登记局、省不动产登记中心、黄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霍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骨干一行组成调研组,赴国家级取水权试点广西南宁市以及国家级水库不动产登记试点河池、绍兴等地开展相关业务学习。

因我县水资源丰富,水库较多,可能为全省试点先行开展取水权和水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水利部门对接,共同推进此项工作,以取水权、水库“绿色确权”为起点,有效破解水利资产边界模糊、管理低效、价值沉淀等问题,探索以“确权登记+金融工具”的方式以产权明晰带动资源盘活,让静态的水利资产转化为流动的发展资本。(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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