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自然资源局:优化继承登记服务 释放非公证改革便民红利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裕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8-14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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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政策逐步被广大群众知晓。群众如有办理需求,可备齐相关材料前往登记窗口提交申请,由工作人员开展材料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纳入业务台账排队等候,待排期到位后,工作人员会同继承查验小组,与办事群众约定时间,在指定场所开展继承查验工作。

非公证继承业务在配有空调、录音录像设备的专用会议室办理。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仔细核实不动产状况、继承人身份及亲属关系,现场宣读《继承材料查验相关事宜告知书》,经到场继承人确认无异议后,制作询问笔录,指导继承人填报相关申请材料。全程由工作人员现场引导答疑,针对部分群众书写困难的情况,可指导符合条件的家属代为填写,整个流程规范细致、服务周到。在继承查验结束后,形成继承公告,在政务服务网站公示公告栏公示6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继承人便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登记窗口办理不动产继承过户手续。

此项改革省去群众公证办理环节,有效降低办事成本。今年以来,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办结非公证继承登记35件,累计为群众节约公证费用数十万元,真正做到为群众减负、省钱、省心,将便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汪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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