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颁发第一本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7-29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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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裕安区狮子岗乡六二村获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批复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国家试点村。在各级精心指导下,狮子岗乡六二村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22年底圆满完成国家级试点任务。2023年6月,裕安区获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批复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区推进试点。在认真总结狮子岗乡六二村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裕安区全面推开二轮延包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区19个乡镇中,狮子岗乡、顺河镇已全面完成试点任务;其他17个乡镇正在进行延包方案审核、公示、签字确认及网签合同等工作,预计今年底基本完成整区推进试点工作。

裕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57号)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皖自然资登函〔2023〕3号)文件精神,成立工作专班,建立联动机制,及时进行系统升级改造,购买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步对完成“二轮延包”网签合同的村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与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为标准,完成“二轮承包”数据以及“二轮延包”数据的挂接和转换。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登记簿页证书样式(试行)》为标准开展土地不动产经营权登记发证工作。

为稳妥有序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裕安区自然资源部门遵循“不变不换”原则,同时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变化情况,采取不同的登记形式和不动产权证颁发方式。一是对于“二轮延包”遗漏未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登记部门为其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对于“二轮延包”仅承包期限变化的,登记部门为其办理变更登记,在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打印新的期限并加盖不动产登记专用章;三是对于“二轮延包”有承包期限变化以外的变化的,如承包方、家庭成员、承包地块等变化的,登记部门为其办理变更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

近日,裕安区颁发了第一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这标志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统一登记在裕安区正式落地实施,农村承包地从而有了新的“身份证”,“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上注明“发包方全称、承包方代表、承包方式、合同代码及承包期限、土地坐落位置、承包面积”等信息,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清晰、明确的界定。经确认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能有效避免和化解流转中产生的纠纷,土地流转交易将更加便利安全。


下一步,裕安区自然资源部门将把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纳入不动产日常登记业务中,在综合受理窗口和基层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受理相关业务事项,常态化开展登记工作,进一步推行送证下乡,助力全区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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