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念好“四字诀”推进补充耕地持续有效利用
我市念好“明、定、保、严”四字诀,强化补充耕地后期管护,有力推动了补充耕地持续有效耕种利用。截至今年9月底,“十四五”以来,我市累计备案入库补充耕地7.5万亩,入库总量位居全省前列;目前,全市稳定利用耕地已达740万亩。
“明”主体。按照“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补充耕地验收通过后,及时向所在乡镇办理移交手续,并优先与村(居)民委员会、农村专业合作社、承包经营大户等签订管护协议。
“定”职责。具体明确后期管护起止时间、范围、内容、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管护方法和措施等,特别是明确管护期内新增补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不得改变耕地具体地类属性,不得闲置撂荒,不得发生“非粮化”“非农化”等情形。
“保”经费。健全完善后期管护具体办法,原则上将后期管护资金列入项目工程预算;对前期未列入管护经费的项目,通过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收益等追加预算安排经费。
“严”奖惩。将补充耕地管护纳入乡镇、村年度考核范围,对履职到位的及时拨付管护经费,并给予相应奖励;对履职不力的不予拨付,并追究责任。同时,创新引导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参与管护,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氛围。(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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