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召开全市绿色矿山推进会
2025年10月17日,我局召开全市绿色矿山推进会,会议听取了县局、矿山企业关于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的汇报,分析了全市绿色矿山创建现状、问题并提出创建目标和要求。
会议指出,深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此项工作自启动以来,始终得到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的高度重视与持续推动,一系列明确部署为我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绿色矿山创建是一项政治任务,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矿山企业务必统一思想,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绿色矿山创建战略定力和创建决心。二要明确创建目标。到2026年底,全市范围内证照合法有效、近3年内正常生产、剩余储量可采年限不低于3年的在产大中型矿山中,50%以上必须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并通过评估核查。到2027年底, 全市在产大中型矿山绿色矿山达标率达到 70%。到2028年底,持证在产的90%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标准要求。新建矿山投产后1-2年内要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三要加大创建力度。矿山企业要狠抓工作落实,安排专人负责,编制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对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评价指标,查漏补缺。县局要摸排辖区内矿山,建立绿色矿山创建台账,结合矿山实际,制定创建计划和“一矿一策”,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指导,确保绿色矿山创建任务按计划推进。四要严格考核问责。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制定考核制度,调度绿色矿山建设,逾期未完成创建任务的县局,市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未完成创建任务的矿山,暂停矿业权延续、变更申请。
会议还邀请了312地质队专家解读绿色矿山政策与遴选得分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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