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松柏拆迁安置房产遗赠登记公告
产权人方松柏有拆迁安置房屋一处,坐落于六安南门毅达房产1-2栋一单元302室。至今没有办理回迁安置转移登记,且相关回迁安置资料已丢失,方松柏于2011年1月26日去世,方松柏亲属已于2011年6月8日在《皖西日报》刊登回迁资料遗失。
现根据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2013)六裕民-初字第01268号民事调书,拟将位于六安市南门毅达房产1-2栋302室房屋回迁安置转移登记和遗赠转移登记合并办理,登记为刘之德、杨俊、张希贵共同共有。
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六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科(地址:梅山南路建设大厦二楼217室,联系电话:3925090)。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六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22日
现根据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2013)六裕民-初字第01268号民事调书,拟将位于六安市南门毅达房产1-2栋302室房屋回迁安置转移登记和遗赠转移登记合并办理,登记为刘之德、杨俊、张希贵共同共有。
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六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科(地址:梅山南路建设大厦二楼217室,联系电话:3925090)。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六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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