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魏涛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4-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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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魏涛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备注

 

魏涛

3127441

0002538

不动产权证书

六安市大别山路与梅山路交叉口滨河御景一期2号楼134商铺、滨河御景一期2号楼135商铺

依据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2024418日(2023)皖1502914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418日(2023)皖1502914号执行裁定书

50465

3001438

不动产登记

证明

 

六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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