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4-29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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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桂林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号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备注

 

桂林

 

1040720

341502023001GB01009F00300002

 

不动产登记证明

六安市淠河路(原农科所地块)水岸华庭30#202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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