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明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关于孙明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坐 落 |
备注 |
孙明华 刘廷访 |
0704662 |
341502018005GB01003F00420012 |
不动产权证 |
六安经济开发区皖西大道以南,经二南路以西红叶花园洋房5号楼303室 |
依据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2024年11月18日(2024)皖1502执恢364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年11月18日(2024)皖1502执恢3640号执行裁定书 |
2024年11月19日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