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300号)及《安徽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皖政〔2017〕12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六安市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事项名称
六安市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
二、事项背景与概况
为规范本市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行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六安市实际,制定六安市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
办法适用于六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安置。国家、省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征收补偿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公示期限
1.征求范围:可能受该事项影响的村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主要事项:征求本项目实施对可能受该事项影响的村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影响,他们对项目实施的态度以及其他相关问题。
3.主要方式:公众可以就上述征求意见的事项,以信函、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单位或稳评机构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
4.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四、反馈渠道
评估主体: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晁阳 联系电话:0564-3908928 电子邮箱:1269848556@qq.com
联系地址:六安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中心B楼
评估单位:六安世纪不动产评估登记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7355183959 电子邮箱:390382291@qq.com
联系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广场18楼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