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长成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何长成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坐 落 |
备注 |
何长成 |
1079126 |
341502019004GB01019F00040030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六安市解放北路以西,姚李路以北万兴·九州府5#楼902室 |
依据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2024年11月26日(2024)皖1502执1858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年11月26日(2024)皖1502执1858号之二执行裁定书 |
2024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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