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道平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 刘道平 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9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刘和元
不动产坐落:杭淠湾小区13#楼503室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85.09平方米(继承100%产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与长安路交叉口建设大厦一楼总服务台
联系方式: 0564-3925600
2024 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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