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小莲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5-22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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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小莲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号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备注

 

 

陈小莲

 

 

3122548

341503020012GB01002F00070031

 

 

不动产权证

六安市佛子岭路以南、南华路以西盛唐.香格里拉花园37#3-506

依据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2025520日(2025)皖15031701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519日(2025)皖15031701号之一执行裁定

 

 

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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