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卢娅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6-25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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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卢娅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号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备注

 

 

李卢娅

 

 

0584441

341502020003GB01023F00080016

 

 

不动产权证

六安市开发区纬三路以南,经二路以东碧桂园.珑悦8#404

依据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2025616日(20241102218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616日(202411022183号之三执行裁定

 

 

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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