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汪贤勇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关于汪贤勇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坐 落 |
备注 |
汪贤勇 |
0709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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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502020007GB01019F00240021 |
不动产权证 |
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远大·雍华府16#楼601室 |
依据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2025年8月4日(2024)皖1503执3893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年7月30日(2024)皖1503执3893号之四执行裁定书 |
2025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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