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传维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9-18 14:38
字号: 打印 收藏

 

 

关于赵传维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号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备注

 

 

赵传维

 

皖(2016)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

0023708

 

341503020002GB01002F00090024

 

 

不动产权证

六安市梅山南路与淠河路交叉口振兴中央公馆4#902

依据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20250917日(2025040632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0804日(20250406执恢32号之二执行裁定

 

 

20250918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