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余俊龙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9-29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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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余俊龙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备注

余俊龙

皖(2021)六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1109584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六安市将军路以西,横排头路以南中梁·望璟台9#1403

依据安徽省潜山市人民法院20250924日(2025)皖088216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0928日(2025)皖0882162执行裁定

皖(2021)六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2108295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202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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