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余俊龙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关于余俊龙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坐 落 |
备注 |
余俊龙 |
皖(2021)六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1109584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六安市将军路以西,横排头路以南中梁·望璟台9#楼1403室 |
依据安徽省潜山市人民法院2025年09月24日(2025)皖0882执恢16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年09月28日(2025)皖0882执恢162号执行裁定书 |
皖(2021)六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2108295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2025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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