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魁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公 告
根据六国土资[2017]159号文件精神,拟对申请人徐魁位于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振华路南使用的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住宅,土地面积:141.83平方米进行登记,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与长安路交叉口建设大厦217室
联系方式: 0564-3925090
2025年10月28日
六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标签:
关联信息
智能问答
首页
政务资讯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规划计划 
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