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伊斯兰教清真寺管理委员会保管不善,将2009-0179号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六安清真寺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