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家和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关于陈家和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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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坐 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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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和 |
343887 |
341502023006GB01005F00100009 |
不动产权证 |
梅山北路秀辉小区4号楼10室 |
依据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2025年12月30日(2025)皖0123执恢49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年12月18日(2025)皖0123执恢495号执行裁定书 |
2026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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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