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庆根、姜义培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20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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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庆根、姜义培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备注

吴庆根

姜义培

0555629

不动产权证书号

六安市淠河路以东,刘园路以北柏庄春暖花开40#楼505室

依据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20260116日(2025048236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0116日(20250482362之四执行裁定

3097239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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