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费维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2-03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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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费维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号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备注

 

 

费维来

399995336958334909336956361826336959

341503017003GB01001F0006000102901879002511000190187

 

 

不动产权证

六安市解放路明珠广场E4号楼31室、32室、E1号楼9室、E2E3小商铺N30铺室、E1西裙房14室、E2E3小商铺A61

依据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48日(202301160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320日(202301160之二执行裁定书

 

 

202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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