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朝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3-05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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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朝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备注

 

黄朝菊、洪世和

皖(2019)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0529865

不动产权证书号

六安市磨子潭路以东,南屏路以北梅园安置小区1#楼2503室

依据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2026225日(202506232878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225日(202506232878号之一执行裁定

 皖(2019)六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3078012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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