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伏清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4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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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胡伏清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备注

 

胡伏清、苏丹

皖(2023)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0770993

不动产权证书号

六安市金安区建发玖熙府25#(原Y22#)楼301室

依据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20260622日(2025)皖15243301之三十四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0622日(2025)皖15243301号之二十六执行裁定

皖(2023)六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3212445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202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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