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与同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16 16:25
字号: 打印 收藏

 

 

关于王与同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号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备注

 

 

王与同

皖(2025)六安市不动产权第0025493

341502022002GB01004F00120011

 

 

不动产权证

六安市人民路以北金安·丽景苑13#204

依据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2026624日(202615023388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624日(202615023388执行裁定书

 

 

20260716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