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全市征集六安市地勘土地测绘规划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委库专家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03 14:51
字号: 打印 收藏

各有关单位,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18〕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员,提高职称评审质量,我局特向全市征集六安市地勘土地测绘规划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委库专家。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选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委库专家须在职在岗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一定权威性和知名度。涉及专业主要范围为:地质勘查工程类、土地工程类、测绘工程类、规划工程类等;

(四)能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政策,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身体健康,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熟悉电脑操作,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自始至终参加评审工作;

(六)担任中级及以上本系列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原有入库专家无需重新推荐;对于调离本专业岗位、退休及其他不能履行职责情形的,评委会组建单位将呈报市人社部门进行调整。

二、推荐程序

(一)推荐和审核。

评委库专家人选征集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个人填写《六安市地勘土地测绘规划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委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 ,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及聘任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2.所在单位按照专家标准进行内部审核和推荐,对专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报送,同时填报《六安市地勘土地测绘规划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委库推荐专家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

(二)人选确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教育科根据推荐专家资料,综合考虑研究领域、资格等级、地区分布等因素,择优确定人选,并报市人社部门备案。获准入库专家需签订书面的《六安市地勘土地测绘规划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专家工作和保密要求》(附件3),由本人亲笔签名。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6年9月29日前将推荐表、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教育科(六安市佛子岭中路地质灾害防治大厦10楼1002室),电子版打包并注明“XX单位评委库人选”发送至564240422@qq.com。

联系人:李洁;联系电话: 3908775。

附件:附件1.六安市地勘土地测绘规划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委库专家推荐表.doc

附件2.六安市地勘土地测绘规划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委库推荐专家基本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3.六安市地勘土地测绘规划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专家工作和保密要求.doc
   

2026年9月2日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