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元龙、张严荣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10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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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元龙、张严荣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备注

李元龙、张严荣

皖(2018)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0077545

不动产权证书号

六安市梅山南路以东、南屏路以北万融领秀城1#楼1405室

依据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202698日(2026)皖1503241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98日(2026)皖15032416之三执行裁定

皖(2018)六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3042373号、皖(2021)六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3149270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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