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传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17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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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传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号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备注

 

 

安徽传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皖(2020)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0599661

341502020017GB01020W00000000

 

 

不动产权证

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以东,元亨路以北

依据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2026824日(2026150274-2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824日(2026150274-2执行裁定书

 

 

202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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