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21 16:45
字号: 打印 收藏

 

 

关于孙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权利人

不动产权

证书号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

坐落

备注

 

 

孙健

皖(2021)六安市市不动产权第066935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41502018013GB01002F00040004

 

六安市六舒路以东、康宁小区北侧万鼎世纪城4#103203

依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2026828日(2024049189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828日(2024049189之五执行裁定

 

20260921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