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玉静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23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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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孙玉静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权利人

不动产权

证书号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

坐落

备注

 

孙玉静

 

3147258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41503017003GB01012F00010029

 

六安市东大街金安商城1019、1020室

依据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2025年8月1日(2018)皖1503执恢6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年11月23日(2018)皖1503执恢6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六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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