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玉静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关于孙玉静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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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
不动产权 证书号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 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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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玉静 |
3147258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41503017003GB01012F0001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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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东大街金安商城1019、1020室 |
依据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2025年8月1日(2018)皖1503执恢6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年11月23日(2018)皖1503执恢6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
六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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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