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其斌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关于陈其斌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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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 |
抵押权人 |
不动产权 证书号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 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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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其斌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公安路支行 |
皖(2023)六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3194680号 |
抵押权 |
341502019004GB01026F00100065 |
六安市金安区万兴·凯旋门8#楼1701室 |
依据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2026年10月15日(2025)浙0109执1798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年10月14日(2025)浙0109执17982号之四执行裁定书 |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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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5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