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实行涉企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涉企降费减负政策,经市政府同意,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于2022年5月13日共同印发了《关于涉企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的通知》(六自然函〔2022〕205号,文件附后),文件有效期一年。经过一年运行,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全省营商环境考核中获得肯定,为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切实把为企优环境落到实处,支持企业发展,现根据前期零收费执行情况,同意继续对小微企业及工业类项目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安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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